春英就告诉我,住这里也可以。这里去市中心很方便,楼下就有出租车。还说,跟踪追击这事儿急不得。
也许是踏破铁鞋无觅处,但是,偶尔在街市上溜达散步时,无意的就遇上了。她建议我不妨去那些热闹的地方逛荡逛荡,或许就会碰上她了。
我觉得春英说话有道理。当年我追踪那个摄影记者,就是在摄影器材商店橱窗前闲逛时发现他的。
春英走了之后,我立即搜索屋子里的东西,发现除了那些小商品,竟然会发现了衣柜里放了一套迷彩服,桌子的抽屉里,还有一本枪械杂志。
这让我觉得奇怪:这个萧香香,除了做生意,对军事竟然也有兴趣?接着想起那天酒吧间交锋时出现的那个白脸姐和黑脸妹,就觉得这萧香香绝非女商人那么简单。
一时找不到线索,我只能一天到晚在街上闲逛,等待运气的到来。
这天晚上,我在外面的餐饮一条街吃了一顿杀猪菜往回走。突然间看到昏暗的灯光下站出来一个女孩子,我让她吓了一跳,正要躲避开。
那女孩子就对我说:“大哥,帮我个忙好吗?”我一楞,问是什么事?她说自己到西柳港找一个姐妹没有找到,现在身上的钱都花光了,还没吃饭。问我能不能给她一点钱吃顿晚饭?
我出门向来是谨慎的。我知道路上这些要钱的人多数都是骗子,通常都是不搭理的。但我看到眼前的这个女孩子衣着整洁。
梳理了整齐的头发,脸孔秀气,身上还背个双肩包,像是个女中学生。虽然知道她的话可能是骗人的,但是觉得她这个年纪这样要钱也是辛苦的,而且要求很低,只是一顿晚饭钱。
于是乎,我就开始掏口袋,可口袋里只有十元零钱,其他的都是一百元的。我掏了几下,都没找到更多的零钱。他只得把那十元钱给了那女生。女生说了一声谢谢就走开了。
我往前走了几步,总觉得那女孩子可怜,自己给她十元钱太少了,十元钱怎么能够吃一顿饭啊!可是我又原谅了自己,因为口袋里没有零钱,总不能给她一百元吧。
要不我就给她一百元算了。我突然想,要是自己给她一百元,她一定会高兴的。也许,自己应该叫她一起去吃饭。
自己虽然吃过饭了,可是陪那女生吃饭也应该呀,也许她会讲出自己的身世或者是遭遇来。是啊,给十元确实是太少了。我应该给她一百元。那十元钱,一定会伤她的自尊心。
我鬼使神差一般转了身,决定去找那个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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