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国人玩起了自欺欺人的把戏。
他们认为水里的鱼没有脚,所以吃鱼不算破戒。
那山里的野兽怎么办?他们便给野兽改名!
比如兔子有两只长耳朵,他们就说那是翅膀,把兔子叫“明神鸟”,按“羽禽”来计算。
而对于野猪,他们强行将其归类为海里的鲸鱼,取名为“山鲸”(山くじら),把吃兽肉的行为称为“药喰”(以治病吃药的名义吃肉)。
“真他娘的虚伪。”
山名义光心里冷笑。
这帮小鬼子,下山抢劫农户、砍人脑袋、强抢民女的时候,怎么不怕下十八层地狱?
甚至就连那些和尚不也是一边念着阿弥陀佛,一边拿着戒刀大开杀戒吗?
面对一块烤肉,倒装起慈悲来了!
山名义光亲自动刀,割下一大块滴着油脂、撒了粗盐的猪腿肉,直接扔到了弥太郎面前的树叶上。
“吃!”
山名义光只说了一个字,却带着不容违逆的威压。
饥饿的本能终于战胜了那点可笑的虚伪信仰。
弥太郎猛地扑向那块肉,一边被烫得龇牙咧嘴,一边用带着哭腔的声音为自己找着借口:“谢殿下赏!”
“这是山鲸!”
然后又对其他人说道:“这是殿下赏赐的药食!佛祖不会怪罪的!”
说罢,他将烤肉狼吞虎咽地塞进嘴里。
肉香在味蕾上爆炸,弥太郎激动得痛哭流涕,直接趴在地上冲着山名义光纳头便拜:“殿下的大恩大德,弥太郎永生难忘!”
在这个武士为尊、等级森严的时代,一块肉,就足以买下一条底层人命的绝对忠诚。
山名义光看着其余五名足轻也纷纷抛弃了信仰,像饿狼一样抢夺着分发下去的烤肉,他第一次深切体会到了这具武士身体附带的特权光环是何等的好用。
连那三名农妇也分到了肉。
即便是最桀骜不驯的阿妙,此刻看山名义光的目光也充满了敬畏。
她亲眼看到了这个男人是如何像杀鸡一样砍下强盗头子的脑袋,又如何凭一己之力用计谋捕杀了一头巨大的“山鲸”。
饱餐后,山名义光擦了擦嘴角的油渍,火光将他的身影拉得极长。
他环视着眼前这群人,冷冷地宣布了第一条法则:
“在这黑前山,我的话就是法度,听话的,不仅有肉吃,还有奖赏。”
“敢违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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