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手指僵得像木头。铅笔尖在纸上划了半天,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跟蚯蚓爬似的。
她盯着那个丑字看了两秒,脸又红了。
“写得跟鬼画符一样。”
“写十遍就好了。”秦朗的语气很平,跟说“今天天气不错”一个味道。
招娣咬着笔杆子,一笔一画地写。写了五遍,还是歪的。写到第八遍,勉强能看出个形了。写到第十遍,她把本子举起来跟黑板上的字对比,嘴里嘟囔了一句。
“还是丑。”
“再写十遍。”
“你怎么跟讨债似的?”
“欠了就得还。”秦朗坐到旁边的课桌上,翻开一本教案,“你欠的字太多了。”
招娣瞪了他一眼,低头继续写。
那天晚上,她在作业本上写了六个字:白菜、萝卜、土豆。每个字写了二十遍。写到后来手指发酸,铅笔都快握不住了。
秦朗一直坐在旁边,没催她,也没夸她,偶尔抬头看一眼她写的字,指出哪一笔歪了,然后继续低头改教案。
九点半,招娣放下铅笔,手指上多了一层铅灰。
“今天就到这儿。”秦朗合上教案,“明天你把这六个字默写一遍,默对了再教新的。”
“六个字我还能默不对?”招娣哼了一声。
“那你明天默给我看。”
招娣抱着作业本走出教室,夜风吹在脸上,凉飕飕的。她回头看了一眼,教室的灯还亮着,秦朗的影子映在窗户上,还在写东西。
她攥了攥怀里的作业本,加快脚步往家走。
从第二天起,招娣的日子变了个节奏。
天不亮上山挖野菜,上午背到镇上零卖,下午回来照顾父亲,晚上七点准时出现在学校教室里。
秦朗教的东西跟她想的完全不一样。不教诗词,不讲课文,全是最实打实的本事。
第二天教她认秤上的刻度,半斤八两一斤二两,对着一杆旧秤实物讲。招娣蹲在地上摆弄秤砣,拨来拨去,秦朗在旁边报数,她用铅笔往本子上记。
第三天教她算账。不是课本上那种应用题,是“一斤酱菜成本八毛,卖一块五,一天卖十斤赚多少”这种账。
招娣算数很快,比认字快十倍不止。秦朗报了三道题,她掰着手指头算了算,全对。
“你脑子不笨。”秦朗看着她的答案,推了推眼镜。
“我要是笨,早饿死了。”招娣嘴上硬邦邦的,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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