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防卫和故意伤人区分开来。”
张俊道:“当然了,不能以正当防卫免责。正当防卫须满足保护自己、他人或者社会的合法权益,以不法侵害存在为前提,且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须针对侵害者本人,具有必要性且不超过必要限度。以上要件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我们既要让见义勇为者走出困境勇为敢为,又能防止因见义勇为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不当干涉。”
任跃儒道:“张书记说得太好了,我们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难题,见义勇为行为往往和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无因管理、一般侵权和意外事件具有一定的交叉和重合,也是导致见义勇为意外伤及第三人责任承担主体不能明确界定的原因之一。”
张俊道:“如果法律规范并不能对见义勇为者意外伤及第三人的自己损失作出合理保护,让其自身陷入困难之地。见义勇为者不仅要使其行为彰显道德,还要对其行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而法律不对其行为导致的损害责任豁免,这无疑对见义勇为者过于苛刻。长此以往,对社会友爱互助等良好社会风范之弘扬无益。因此,我们有要意识的引导群众,既要合理合法的帮助他人,也要敢于见义勇为。”
任跃儒道:“张书记,肖伟案的二审,我们中院一定会做出正确的判决,驳回一审判判,驳回凶手家属的无理上诉请求。判肖伟无罪。”
张俊道:“肖伟不仅无罪,还是见义勇为之人,他自己也受了刀伤,应该得到补偿和奖励,我市新成立的见义勇为基金,可以给予他十万元的奖励。”
任跃儒道:“好的,张书记,我知道了。”
张俊道:“跃儒同志,以后再遇到这种类似的案件,我希望法院可以做出公正的判决。现在敢于见义勇为的人,已经不多了,我们不能让市民百姓寒了心啊!长此以往,谁还敢挺身而出?试想一想,如果受到伤害的人,是我们自己,是我们的家人,我们希不希望有人见义勇为,帮我们一把呢?”
任跃儒道:“张书记指示得对。张书记,说实话,相关的法律,还是不够健全,如果有更细化的规定,那基层法院在判决时,也能更好的做到有法可依。”
张俊道:“法律是不断完善的,我相信以后会更加完善。在具体案件中,我们应该知道民意是什么?怎么样判决,才能让绝大多数群众满意?我想,民心所向,多半是正确的。”
几天后,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对肖伟的判决,同时宣布肖伟无罪,并对他进行见义勇为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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