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和十六年,八月初二,西安。
西北之镇,四:曰秦州,曰兰州,曰陕西,曰榆林。
四镇之兵,多世将之门,四镇之田,多军户之屯。
西安清田,杀董、抄刘、商屯、授田,声闻四镇。
四镇将门,初闻西安杀董于西市、开清田局于行辕,皆笑:“一介书生,做一场戏。”
及闻刘家抄于雨夜,褚家请降于辕门,乃惧。
及闻商人之账房遍量各庄,田册归官,田票授于军户余丁,乃怒。
怒而无策,则联章。
秦州、兰州、陕西、榆林四镇
将门十七家,联名具状,递于布政司、按察司。
状曰:清田激变,军心不稳。
“军心不稳”四字,重于千钧。
前朝以军心不稳而罢边帅,本朝太宗收河西之时则以军心不稳而杀大将
军心一动,则边墙不守,边墙不守,则京师震动。
状又尚言:西安清田,始于军田,军田者,将门之祖业,军户之衣食。
今田册一收,田票一授,军户之田,尽归官有
将门之业,尽入商手。恐边军解体,祸生不测。
状中历数镇田:秦州卫屯田若干顷,兰州卫若干,陕西镇若干,榆林镇若干
军户若干户,将门若干家。
言“田册一清,则军户失所,将门失依”。
状末又道:臣等世守边镇,不敢言清田之非
然军心一失,边事不可为。
伏乞朝廷差官复核,以安军心。
状后,十七家将门,各具名押。
押者,有开国侯之裔,有世袭指挥,有边墙百战之将
印色深浅不一,皆朱红如血。
……
西安,布政司。
左参议阅状,额上见汗。
“哎呀,大祸!我就知道!我就知会如此啊!!”
左参议置状,又取之,看了又看,转头问衙门小吏。
“此状……何时到的?”
“今早。”书吏低声回道:“四镇各遣一骑:秦州者先到,榆林者最后。”
“布政司收?”
“收,按例转按察司。”
左参议闭目。
“此叫什么事啊!!”
话落,这时按察司佥事自外入,脸色亦不佳。
二人对视,皆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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